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重庆电信职业学院团委是重庆电信职业学院党总支领导下的基层团组织,它是学校团委工作的具体承担者,肩负着对广大团员青年在思想教育、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学生科研、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等方面的指导工作,是学校共青团与广大团员青年的桥梁和纽带。为了进一步规范团委的工作,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使团的工作落到实处,开创我校共青团工作的新局面,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重庆电信职业学院团委的基本任务: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服从和服务于学校中 心工作,以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人才为工作目标,贯彻上级党团组织的工作精神,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各阶段工作计划;及时向上级团组织和上级党组织请示、汇报工作;结合青年特点,探索共青团工作新模式,积极开展团的活动,充分发挥团委作用。
第三条 组织开展对广大青年和团员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服务学校的中心工作,服务大局,服务大学生,树立“一切为了学生,为了一切学生,为了学生一切”意识,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理念,引导团员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第四条 针对重大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形势政策教育、民主生活会,开展有效的学习、讨论,并认真做好文字和图片记录。结合时代特征、专业特色和青年特点开展创新活动
第五条 按照上级团组织的标准抓组织建设,做到班子建设好、主题活动好、支部建设好,组织机构要健全,分工明确,并能卓有成效地开展活动。
第六条 团委承认团的章程,执行团的决议。
第七条 本制度适用于团委工作及各团支部的创建、评比和管理。
第二章 细则
第八条 团委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团委组织机构
团委下设团委书记、团委副书记、组织规划部长及干事、宣传部长及干事、文艺活动部长及干事、文明礼仪部长及干事、社会实践部长及干事。
(二)团委职责
团委副书记对书记负责,其主要职责是全面部署团委工作,作好学期工作计划,活动落实,工作总结。负责团委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及与学生会各部门之间的合作协调。
第九条 组织规划部的职责范围:
(一)组织团干部的培训,提高团干部的素质。
(二)管理团员档案,做好团组织关系的转接工作。
(三)组织和指导各支部组织生活,做好团员教育民主评议和年度团籍注册工作。
(四)组织好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的工作。
(五)协助副书记处理团委日常事务并积极组织开展学校团委组织的各种活动及一系列具有本校特色的活动。
(六)负责团费的收缴及转接工作。
第十条 宣传部职责范围:
(一)配合学校学生工作,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围绕学生会的思想建设,学校的学风、校风建设,对同学进行思想教育和宣传活动,
(三)协助学校有关部门在学生中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时报道国内外重大事件、学校的重大活动及取得的成绩。
(四)利用各类媒体窗口展现学校学生风貌,树立学校形象。
(五)负责拟写团委会的通知、海报、布置学校校的橱窗以及校园环境布置。
第十一条 文艺活动部职责范围
(一)引导学生提高艺术品位,陶冶情操;
(二)负责学生文娱、文化活动的策划、组织工作;
第十二条 文明礼仪部职责范围
(一)负责学校文明礼仪知识的倡导宣传,营造校园文明书香氛围;
(二)开展文明礼仪知识讲座和培训;
(三)定期开展校风巡视、校风督查;
(四)大型活动负责现场秩序维护,制止不文明礼貌行为。
第十三条 社会实践部职责范围
(一)负责组织学生干部或党团基层组织学生干部进行社会调研或社会实践。
(二)组织开展与思想政治教育相配合的实践教育活动。
(三)配合学校相关部门做好“六个一”、“三下乡”、“义务献血”等社会实践活动工作。
第三章 团的干部
第十四条 团的干部是从团员中选出来的优秀代表,是团的工作的骨干。
第十五条 团的干部要作团员的表率,模范的执行团的各项义务,努力做到:
政治上坚强,具有相应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水平;
学习刻苦,带头学习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和现代化管理知识;
工作要勤奋,努力完成团里的各项工作,积极主动的在青年中开展活动;
作风要扎实,实事求是,发扬民主,热心为青年服务;
品格要高尚,顾全大局,团结同志,助人为乐,有自我批评和奉献精神。
第十六条 团的干部要认真了解团员的思想动态,向领导主动汇报团的工作精神,积极负责地发表意见,团结团的工作实际,创造性地完成党委交给地任务。
第四章 团委干部聘任制度
第十七条 团委成员的产生实行公开竞选制的办法
(一)凡申请竞选的同学必须写一份竞聘报名表;
(二)由学生干部考评小组(由校团委老师及学生代表组成)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竞选人名单;
(三)通过现场公开演讲、答辩等形式,由学生干部竞选评审小组根据竞选人现场竞选情况及以往学习、工作成绩,综合评分,最后确定。
第十八条 团委副书记实行自荐制与任命制相结合的办法
(一)由学生干部考评小组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侯人选名单;
(二)由团委书记负责组织,确定团委副书记名单草案;
(三)由学生干部考评小组对部长名单草案进行审核,予以确定。
第十九条 团委部长的产生实行报名、面试、任命制相结合的办法
(一)由团委书记及副书记负责面试,确认部长和副部长名单草案;
(二)由团委干部竞选评审小组对部长名单草案进行审核并予以确定。
第二十条 团委干事的产生实行自愿报名、面试、任命制的办法
(一)团委干事实行自愿报名,并上交竟聘报名表。
(二)由各部门部长对相关的申请人进行面试;
(三)由团委综合协调任命团委干事。
第二十一条 对外公布产生的名单,一周之内如有疑议可上报到考评小组。
第二十二条 团委全体干部均实行工作考核聘任制,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第二学期对不合格者予以调整。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重庆电信职业学院团委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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